一、產品介紹
單位協定存款業務是指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戶、一般存款戶或符合我行規定的專用存款賬戶的企事業單位與我行簽訂《單位協定存款合同》,存款賬戶之上設定協定存款,并約定基本存款額度,由我行將該賬戶中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的一種存款方式。 我行協定存款基本存款額度不得低于20萬元。
二、產品特點
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該存款產品兼具流動性和收益性,可使存款單位在保證日常收支資金往來需要的同時獲取較高的收益。
三、適用范圍
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的存款單位均可辦理。
四、辦理流程
1.開戶,單位若需申請辦理協定存款,應在我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一般結算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賬戶),并與我行銀行簽定《單位協定存款合同》,根據合同約定,使賬戶具有結算和協定存款的雙重功能,賬戶中超過約定基本存款額度的部分按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2.存入,款項存入單位協定存款業務所對應的結算賬戶,約定的基本存款額度不低于人民幣20萬元。
3.結息,我行單位協定存款按季進行結息,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其中基本存款額度以內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結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協定存款利率計息。
4.賬戶管理,《協定存款合同》的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終止或修改合同,即視為自動延期。
5.合同期滿,單位協定存款需要結清,必須于距合同到期日15日內向經辦行提出書面結清申請書,并于到期日辦理結清手續。